• 人社部: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
    • 信息来源:人社部发布时间: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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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邱小平表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在工资发放上,邱小平介绍,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元,与用人单位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邱小平表示,要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