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流通函[2021]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商务部等12个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工作,现将《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方式: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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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
为更好指导各地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下简称便民生活圈)建设,提高便民生活圈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概念
(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伴随社区商业发展而产生,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
(二)基本保障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等基本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前置仓等。
(三)品质提升类业态。满足社区居民休闲、健康、社交、娱乐、购物等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更高层次消费需求的业态,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色餐饮店、蛋糕烘焙店、新式书店、运动健身房、幼儿托管点、培训教育点、旅游服务点、保健养生店、鲜花礼品店、茶艺咖啡馆、宠物服务站等。
(四)发展形态。便民生活圈的商业设施由于历史沿革、地理条件、发展基础等原因,呈现不同的发展形态,主要包括:
组团式或集聚式。以一个或多个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综合性商业设施为核心,零散商业网点为补充,满足社区居民及部分流动消费者生活消费需求的商业发展形态。
街坊式或街区式。沿社区周边道路相对集中配置商业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为主的商业发展形态。
分布式或分散式。受客观条件限制,利用分散的社区商业设施建设便民网点的商业发展形态。
(五)类公益性商业设施。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具有类公益性或市场失灵、微利薄利的业态,可由政府协调推动解决,明确具体支持政策,采取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持股方式,提供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平价或微利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基础设施,在保障基本生活、稳定市场价格、应急保供等方面发挥作用,例如:便利店、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维修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养老或托育站点等。具体目录或清单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通过打造“百城千圈”,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全面提升,在服务基本民生、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城市经济微循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试点区域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便利化程度显著提升,商业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功能业态更加齐全,能够满足居民就近便捷消费的基本需要。
——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商业设施配置和服务供给更加规范,管理运营更加专业精细。
——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便民生活圈应用场景更加广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数字化转型进度加快。
——品质化生活稳步提升,品牌连锁和特色化建设不断增强,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优质、安全,设施环境持续改善,传统消费加快升级,服务和体验消费比重不断扩大。
三、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全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丰富便民生活圈商业服务功能,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以人为本、保障基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满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需求,关注年轻人时尚消费的同时,兼顾社区老年人等群体的特殊需求,充分体现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
(三)集约建设、商居和谐。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盘活存量设施资源,集中建设新增设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倡“一点多用、一店多能”,避免大拆大建。营造商居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到商业环境与居住环境相协调,业态发展和居民需求相匹配。
(四)创新驱动、多元发展。充分发挥各类资源和社会力量作用,推动商业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标准化、连锁化、特色化、智慧化、专业化发展,提供适合社区消费群体的多层次、个性化商品和服务。
四、规划布局要求
(一)加强顶层设计。摸清商业网点底数以及社区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食品安全需求等,根据当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制定便民生活圈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做好便民生活圈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
(二)明确配置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不同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因地制宜制定便民生活圈商业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地方标准,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科学配置商业设施,确保商业面积、商业业态、建筑规格等满足需求。统筹考虑当地电子商务、即时配送等在线商业发展水平,做到实体门店配置与在线商业发展相协调。
(三)分类建设布局。鼓励老旧小区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划拨等存量资源,因地制宜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和提升现有设施水平。新建居住区应坚持相对集中原则,优先考虑发展集聚式商业形态,重点建设改造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商业设施配备相对齐全的社区应重点优化调整业态组合,加强新业态、新服务引进,拓展商业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四)就近科学选址。坚持便利居民的原则,优先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或交通枢纽,沿居住区主要道路布局设置,确保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鼓励应用大数据、智能算法等现代信息技术,做好人流和需求分析,提高选址的科学性。鼓励临近居住区的商场向社区便民商业中心转型,满足居民在家门口的“一站式”消费需求。
(五)推动商居和谐。商业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周边商业发展基础,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兼顾社交、文化、休闲等功能,因地制宜形成不同的主题街区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规划布局与社区风格、周边环境相协调,有条件的社区商业和住宅应相对分离,减少居民生活干扰,实现商业与居民生活和谐发展。
五、业态配置要求
(一)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基本保障业态在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各地在便民生活圈建设过程中,应通过引进品牌企业、扩充现有网点功能等方式,优先配齐、配优、配强此类业态。鼓励各地结合发展实际,按照商业性、类公益性的分类,明确不同基本保障类业态的属性,建立商业网点设施目录或清单。推动将类公益性业态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目录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已建居住区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化网点配置,新建居住区必须统一规划和建设商业网点,并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二)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根据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求,引进知名品牌连锁企业,渐进式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优先发展居民对生活品质提升最迫切需要的老年康护、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幼儿托管等业态。
(三)加快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菜市场是便民生活圈商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关键着力点,各地要参照商务部印发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办建函〔2011〕866号),结合不同社区实际,分类制定高起点改造的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社区菜市场、生鲜店(菜店)标准化、智慧化建设,丰富商品品类、保障食品安全、维持价格稳定、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购物环境,鼓励开展配送上门等增值服务、便民服务,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四)重点发展品牌连锁店。提高品牌连锁化覆盖率,连锁店数量占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总量的比重应在30%以上。鼓励提供闲置资源和优惠政策,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养老、托育、便利店、药店、家政服务店、美容美发店等)进社区,发展智能社区商店(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卖机等)。鼓励便利店、药店视情延长营业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营业。鼓励小商店、杂货店、副食店自愿向加盟连锁发展,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连锁药店利用专业力量拓展老年康护、保健养生咨询或培训等项目,引入健身、养生、美容等功能和产品,开展高质量的便民服务。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门店的前置仓和配送功能,推动线下线上融合、店配宅配融合、末端共同配送及店仓配一体化运营。
(五)构建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针对不同地区的社区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需求,推动构建以社区早餐店为主体,以便利店、特色餐饮店、箱式移动餐饮售卖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早餐供应体系,丰富小菜、营养粥、豆制品、奶制品、主食等品种,保障居民吃得好、吃得营养卫生。
(六)积极发展可移动商业设施。充分发挥自助售卖机、蔬菜直通车、箱式移动餐饮售卖车等可移动商业零售设施灵活性优势,作为便民生活圈的有益补充,弥补空间不足的短板。
(七)鼓励“一店多能”。鼓励各类商业网点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在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适度搭载书报经营、打印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家政预约等项目,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增强微利业态经营可持续性。
六、管理运营要求
(一)建立多方共商共管机制。发挥多方协同作用,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通过共建共管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对于公共设施规划、设施建设改造、促销活动、业态调整和引进等,要向居民了解需求、听取意见建议,实现服务规范、商户共赢、居民满意的良性循环。
(二)探索多种建设运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在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下参与便民生活圈投资建设和招商运营。类公益性商业设施的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探索“政府建设、企业运营”、“企业投资、政府补贴”等市场化驱动模式。严格管理商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便民商业设施的用途和性质。
(三)引导商户诚信经营。有条件的可建立商户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按照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实施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引导商户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督促超市、便利店等商户定期加强对其经营食品的自查,确保食品安全,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信息进行提前预警、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集中陈列出售,防止食品浪费。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公示制度,创建诚信商店、诚信便民生活圈。
(四)加强环境保护。加强对污染排放、私搭乱建和占道经营等现象的管理,保持商业网点整洁有序。对产生农产品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垃圾等的网点,应实行统一回收、统一运输、统一处置。对洗染、理发、沐浴等用水量较大的场所,提倡使用节水节能技术和设备。
(五)完善适老化服务。加快建设改造一批充分兼顾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生活便利需要的无障碍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助餐、采购等老年消费配供,及理疗养生、居家照顾、紧急援助、助洁助浴等服务。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大力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保留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支付方式和面对面人工服务,探索简便易行、符合相关人群特点的服务方式,提高便民服务的“温度”。
(六)优化服务管理。以安全、美观为目标,规范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灯光景观等管理,强化安全、提升品质,推动社区环境更加整洁美观,同时注重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避免“千店一面”。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社区消费节等促销活动。鼓励加强社区法律援助服务,为商户涉法和居民消费纠纷提供服务。
七、服务创新要求
(一)探索平台化集成创新模式。推动便民生活圈各业态联动发展,构建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虚拟与实体互相补充的商业综合服务体系。鼓励专业运营主体整合商户资源,通过小程序、APP、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等,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家政等线上功能,面向居民提供周边商品和服务搜索、信息查询、生活缴费、地理导航及线上发券、线下兑换等免费服务,打造商业集约式发展生态圈,打通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能管家,融合商业属性和社会属性。
(二)鼓励延展拓宽服务模式。鼓励商户提供网订店取、线上下单、配送到家、服务上门等多样化服务,促进商户与居民和谐互动。推广“中央厨房+冷链+餐厅”、“工厂+外卖”等模式,实行在线加工可视化,提高管理效能和商品服务质量。鼓励商户根据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创新经营品类,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定制化服务。鼓励探索净菜进城、社交客厅、亲子体验等新模式新业态。
(三)规范社区电商(社区团购)发展。推动平台企业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为社区商户提供营销、信息、流量、数字化工具等免费或让利服务,提供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供应链支撑,将实体店作为供应链合作的重要环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店配宅配融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规范和监管,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配置标准化冷库、冷链运输车辆、追溯技术、农药残留检测等设施设备,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社区团购“九不得”规定,维护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推动智能设施广泛应用。推广应用智能化技术和设施,鼓励加强智能信包箱(快件箱)、智能冷冻柜、自助售卖机等智能设施建设,推动智能设施设备进社区、进门店,提高便民生活圈智能化水平。鼓励数字化赋能,引导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把大数据应用到开店布局、进销存管理、物流配送、商品追溯等各个环节,促进模式创新和市场要素精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