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流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30号),经项目申报、论证审核,商务部制订了《2012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见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请按照《计划》内容和相关要求,抓紧组织落实,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标准衔接
制修订标准要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紧密衔接,避免产生交叉和矛盾。
二、保证质量,按期完成
各单位要严把标准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及先进性。要保证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报批稿应于11月底前报送。商务部将组织专家组对标准的送审稿、报批稿进行审核。
三、广泛征求意见
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各项标准征求意见单位个数均不得少于25个,征求意见情况要编制汇总表加以说明。
四、规范编写格式
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GB/T1.1-2009)的规定和要求,提高标准编写的规范化水平。
五、撰写编制说明
标准制修订工作情况应撰写编制说明,内容包括相关行业发展概况、制修订工作过程、主要技术指标及标准实施后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附件1:2012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附件2:参标单位回执
商务部办公厅
2012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1:
根据商务部文件精神,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负责2012年商务部5项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工作,现面向清洁清洗行业广泛征集参编单位与个人,征集单位主体如下:
(1)清洁清洗产品流通管理规范:清洁清洗产品贸易公司、清洁清洗设备生产商、清洁清洗配套用品生产商、清洁清洗服务性企业等;
(2)油烟管道系统清洗与净化:管道清洗与净化服务商、管道清洗与净化设备生产商、管道清洗与净化方案提供商、管道清洗与净化配套用品生产商等;
(3)锅炉清洗服务标准:锅炉清洗服务商等;
(4)管道疏通清洗服务标准:管道疏通服务商、管道疏通设备生产商等;
(5)织物清洗消毒标准:织物清洗消毒企业、洗染业各企业等。
每个标准最多选出三家企业执笔单位,要求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经验,能独立或合作完成此项工作。望相关企业与个人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以加快行业标准的制定进度。
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 系 人: 吴语欣
联系电话:010-68434104 ,13426353342
邮 箱:cpccsc@foxmail.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2012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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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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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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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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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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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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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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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清洗产品流通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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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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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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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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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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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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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管道系统清洗与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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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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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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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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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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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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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清洗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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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北京城建天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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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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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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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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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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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疏通清洗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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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北京城建天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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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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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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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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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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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物清洗消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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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四川至爱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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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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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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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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